大连教育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8:54 浏览:

 大连教育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大连教育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选聘范围
  具有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人。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2.工作经历是指取得事业身份后的工作经历。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不得参加选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相关待遇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领军人才,认定后享受26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父母和配偶参照人才本人享受同等服务待遇,本人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配备责任医师,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初中择校的初升高时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完成者(完成人)第4-6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高端人才,认定后享受120万元安家费,享受就诊"绿色通道",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和免费健康体检,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主择校一次、初中择校的初升高时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完成者(完成人)前3名","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专家型校长(园长)""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项目主持人""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大连市青年才俊,认定后享受30万元安家费,享受随迁配偶就业支持。
  四、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通过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上传2个附件。
  (2)附件1:《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签字后的《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汇总成的1个pdf文件。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荣誉及成绩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4313415
  邮箱:3358848306@qq.com
  大连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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