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5年7月18日16:20 浏览:

 学院各研训中心、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和辽宁省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总结提炼教育评价改革实践中的优秀经验和创新做法,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向学院各研训中心、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以及中小学公开征集遴选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与内容
  主题1:学校评价。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教育评估认证制度、优化校园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主题2:教师评价。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工作、优化基于教育教学实绩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主题3:学生评价。实施个性化发展追踪、完善德育评价、优化学业质量评价、健全体育和心理健康监测、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主题4: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支持的教育评价机制,面向学校、教师、学生等不同主体,完善结果评价,开展多维度的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做法、实践成果和经验。
  案例内容需紧密围绕上述主题,真实反映本地区、本学校(幼儿园)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具体实践。要详细阐述案例的背景、实施过程、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可推广的经验和启示。案例应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其他地区和学校提供有益借鉴,对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二、案例框架与基本要求
  (一)案例框架
  案例名称:准确概括案例核心内容,简洁明了,具有吸引力。
  基本信息:包括案例所属地区、学校名称、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等信息。
  背景介绍:简要说明开展该教育评价案例的背景,如政策背景、学校发展需求、学生发展现状等,分析当前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目标与原则:明确阐述该教育评价案例所遵循的目标和原则,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过程性评价、强调多元评价等。
  内容与方法:详细介绍评价的具体内容,涵盖哪些方面以及采用了哪些创新的评价方法和工具,如表现性评价、档案袋评价等,并说明这些方法的实施步骤和要点。
  实施过程与措施:以时间线或逻辑顺序,清晰描述案例的实施过程,包括如何组织实施、如何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如何保障评价的公平公正等,突出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创新举措。
  结果与成效:展示通过该教育评价案例所取得的具体成果,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教学理念和方法的转变,学生在综合素质、学习兴趣、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提升等,可通过数据、案例、师生反馈等形式呈现。同时,分析评价结果对教育教学决策、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反思与展望:基于案例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深入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展望未来,提出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进一步设想和计划,如持续优化评价体系、扩大案例的应用范围和影响力、人工智能在教育评价改革中深层次应用等。
  (二)基本要求
  内容真实:案例应基于真实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反映教育评价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及对教育教学的积极影响。
  思路创新:案例应在教育评价理念、方法、技术或应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体现对传统教育评价模式的突破和改进,为教育评价改革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格式规范:案例撰写应完整规范,涵盖上述基本框架的各个方面,逻辑清晰,结构严谨,遵循学术规范和语言规范。倡导且不仅限于用模型结构图、思维导图等方式来表达核心观点。文字表达准确、流畅,图表清晰、简洁,引用文献和数据要注明出处。案例字数在5000~8000字之间。
  三、征集案例数量
  原则上,学院各研训中心推荐1-2个案例,各区(市)县教师进修学校推荐3-6个案例(含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各普通高中推荐1-2个案例。
  四、案例征集遴选时间
  征集时间:2025年7月18日—9月30日
  遴选时间:2025年10月
  五、案例征集方式
  普通高中案例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案例以区(市)县进修学校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1、2)发送至大连教育学院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人:于胜玥,电话:0411-84313618,邮箱:dljypgjc@163.com。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评价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责成专人负责,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确保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
  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充分挖掘本地区、本学校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优秀案例,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对报送的案例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案例质量。案例应符合教育评价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为教育评价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本次征集的优秀案例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包含实地评估),入选的优秀案例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进行推广和交流,符合学术规范的优秀案例将择机推荐至相关学术媒体发表。
 
  
大连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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